随着规划督察制度的建立和规模扩大,将进一步完善规划督察员队伍的管理制度。一方面将继续选聘符合条件的老同志担任督察员,并逐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研究增加一部分在职同志通过异地交叉挂职的方式担任督察员的可行性,加快建设一支坚持原则、精通业务、富有成效的规划督察员队伍。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适时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国建立和完善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指导性意见。
据介绍,2006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目前已向南京等18个城市派出两批共27名规划督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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